特戰英豪規章

 

一、參賽資格

  1. 具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桃園市、宜蘭縣、新竹縣、新竹市大專院校之合格學生證或教職員證之師生。

  2. 參賽隊伍,最多 6 人一隊(含候補 1 名,報名時需加註何者為候補),最少 5 人一隊,經報名後不得更換成員。

  3. 每人只能參加一支隊伍,若經主辦發現重複參賽之情形,該名選手參加之所有隊伍將被判定失格。

  4. 若參賽隊伍的選手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或帳號違反規範而遭禁賽,導致該隊可參賽人數不足 5 名,則該隊將喪失比賽資格,不得遞補選手。

  5. 參賽者的遊戲名稱、隊伍名稱必須與平時公開使用的名稱相同。


二、比賽流程

  1. 初賽:線上賽,約戰制 BO1,日期為4/25~6/10。

  2. 準決賽(4強):線上賽 BO1,日期為4/25~6/10。

  3. 決賽(季殿):線上賽BO5,日期為6/09。

  4. 決賽(冠亞):線下賽 BO5,日期為6/11。


三、比賽規則

  1. 初賽為線上賽採回報制,屆時各隊將於北科電競社Discord伺服器內依照主辦單位指示進行約戰。

  2. 賽事結束後請勝利方將截圖、賽事重播傳送至賽事指定頻道,確認後聽從裁判說明繼續配對下一輪比賽。

  3. 關於初賽賽制相關規定如下:

     (一)、遊戲設定:

    (1)、 比賽人數:兩隊各5人,共10人
    (2)、 伺服器:香港1 

    (3)、 區域/國家:台灣

    (4)、 模式:標準

    (5)、 允許密技:關閉錦標賽模式:開啟

    (6)、 延長賽模式:Deuce制:關閉

    (二)、角色:

    (1)、 禁用3個月內釋出之新角色(若選用需當場跳遊戲重新選角)

    (2)、 遊戲模式設定(不需更改預設值):

    (三)、 比賽地圖:

    (1)、 BO1>以下地圖進行主辦方隨機抽選

    義境空島 (Ascent)

    雙塔迷城 (Spilt)

    劫境之地 (Bind)

    極地寒港 (Icebox)

    遺落境地 (Haven)

    天漠之峽 (Fracture)

    (2)、 BO3>第一回合

    雙方猜拳決定首選方選擇地圖,另一方選擇陣營

            BO3> 第二回合

    第一回合敗方選擇地圖

    第一回合勝方選擇陣營

    BO3> 第三回合

    第二回合敗方選擇地圖

    第二回合勝方選擇陣營

  4. 其餘相關規定如下:

  (一)、觀察者模式: 禁止開啟觀察者模式,除參賽選手及主辦方外,一律不得進入觀察 對戰,候補選手亦同。

  (二)、防止Ghost: 比賽進行時,參賽選手不可私自開台實況,如遭檢舉則取消該隊資格。

  (三)、線上約戰請雙方隊伍於約定好的時間前 10 分鐘登入遊戲並由藍方開啟對戰房,若因遇改版或更新無法準時進入對戰房超過10分鐘 者,經藍方隊伍提出證明且主辦單位確認後,將視同遲到處理,判遲到隊伍棄權。

  (四)、線上決賽比照BO3辦理。

  (五)、關於決賽賽制相關規定如下:同初賽。

四、斷線判定

  1. 中離或故意斷線:在主辦方的判斷下,認為因選手的動作導致遊戲斷線,則判定該選手為輸的一方或繼續比賽。

  2. 如在對戰開始後尚未造成傷害或行動階段開始後15秒內雙方選手有一人產生斷線狀況,則主辦方有權決定比賽是否重新開始。

  3. 如選手故意離開遊戲,比賽照常進行。

  4. 現場賽事若因伺服器障礙到導致全體斷線,依下列方式處理:

  5. 現場進行中地圖比分(俗稱小分)不予保留;但於BO3以及 BO5 中,總比分(俗稱大分)保留。

  6. 比賽重新開始後雙方選角、陣營及地圖維持不變。

  7. 如一人或以上選手斷線,依下列方式處理:

  8. 現場進行中地圖比分(俗稱小分)保留,如為BO3,總比分(俗稱大分)亦保留。

  9. 該局結束後發生斷線一方隊伍得要求暫停並等待選手重新連線,惟暫停雙方各以一次為限,每次暫停不得超過10紛爭。暫停10分鐘後比賽需立即重新開始,如選受仍未能重新進入遊戲亦同。

  10. 斷線選手得於下亦局開始前重新連線回到比賽。


五、重賽事項

  1. 重賽判定:由主辦方認定是否需要重賽

  2. 重賽規則:選角必須與前次對戰一致,其餘規則不變


六、不正當比賽行為

  1. 符合不正當比賽行為之隊伍判定失去比賽資格。

  2. 使用任何外掛程式(如開啟全地圖)故意製造斷線,或使用不符合比賽規則的遊戲設定或 Bug。

  3. 比賽進行中不允許任何非必要的聊天行為,如發送挑釁用語、任何違反運動家精神的行為、由主辦方認定任何不正當的訊息、明顯地讓對手贏得比賽等。

  4. 其他經由主辦方討論後裁定為不正當比賽之行為。


七、注意事項

  1. 所有資料都必須填寫,缺一不可。隊名、姓名、系級、學號、RIOT帳號,且學生證上必須有本學期的註冊章。

  2. 參賽隊伍請務必在活動開始前仔細詳閱各項規定,以免影響到自身的權利。

  3. 若對比賽有任何疑慮,請於比賽當下向主辦方提出,比賽結束恕不受理。

  4. 若調查發現遊戲中選手資料與報名資料不符,該隊伍失去比賽資格。

  5. 選手進入比賽時,建議全程錄製影片,做為賽後有任何爭議時,可以提出影片作為備查依據。若有爭議發生時,無法提供個人影片則視同棄權。

  6. 活動期間系統若發生任何問題,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,導致活動無法順利進行,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電子競技社保留變更或終止活動時間、內容以及規則之權利。

  7. 請勿使用不雅或不易辨別的隊伍名稱、個人 ID 參加比賽,主辦方有權力決定名稱是否違反規定,經確認違反規定則取消參賽資格。

  8. 活動期間系統若發生任何問題,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,導致活動無法順利進行,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電子競技社保留變更或終止活動時間、內容以及規則之權利。

  9. 活動期間有違規行為的參賽者依違規程度輕重,主辦方(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電子競技社)可在未來的活動將其列為拒絕往來戶,並在此賽事中判該隊伍失去比賽資格。

  10. 其他未規定事項,將統一由主辦方於粉絲專頁公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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